近年来,我市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集体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中,市教育局及卫生监督等部门,多方协作配合,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监督、宣传、培训与指导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管理组织领导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制定了分级培训及分布实施计划;逐步加大了对学校集体食堂基本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加大了食品卫生知识宣传的力度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但是,阳江市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还存在有问题:
1、新改建及扩建的学校食堂,设备有一定改进,但仍存在管理不完善,有关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2、由于经费不足,部分县(市、区)所属的农村中小学校卫生条件及设备仍较简陋,一些小学普遍供餐人数与食堂面积不符,甚至部分学校食堂、小卖部承包给私人经营,聘用的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并且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给学校食堂的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3、部分农村学校食堂在当时设计基建时,未主动与卫生监督部门取得联系,在没有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成的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又无更多的资金投入加以改善,食堂卫生状况始终得不到改善和提高。
4、部分农村学校食堂食具洗消与保洁设施不够完善,甚至无专用洗消区间,餐具露天放置现象存在。
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保护广大师生健康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搞好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学校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及应急处理机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要在建立健全卫生制度、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对食堂卫生进行经常性的“三查”(例查、巡查、突查)工作。
2、市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各级学校建设资金的投入,学校领导要从整体上树立大卫生观念,应平衡对学校建设资金的投入,新改、扩建学校应将学校食堂基本设施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建设统一进行规划,并事先与卫生监督部门取得联系,便于及时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保证选址、设计的合理,从源头上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3、教育、卫生两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对食品卫生知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要继续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分级培训并形成制度。同时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专栏等对学生大力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4、学校要继续加大对食堂基本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努力改善食堂的卫生状况。要严把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验收关,确保购进的食品及原料卫生、安全可靠,并做好食品的分类储存。
5、学校集体食堂无论采用何种管理和经营体制,学校都应担负起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对进行经济承包的学校食堂或小卖部要逐步收回,还在承包的学校(指合同期未满),校方必须与其签定有关责任书,要求承包者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配置必备的卫生设施,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对不具备条件又拒不改进的应取消其经营资格。
6、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